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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賀文兵)昨日,住在寧鄉縣城的餘先生撥打本報熱線96333說,就因為情人節沒陪女友過,女友竟將自己的衣服、鞋子給燒了。
  今年的元宵節遇上情人節,讓寧鄉的餘先生苦惱不已。去年4月,在寧鄉縣城打工的餘先生認識了同在縣城打工的喻小姐,很快兩人便確定了戀愛關係。轉眼到了元宵節,沒想到這一天剛巧是西方的情人節。被餘先生稱為“野蠻女友”的喻小姐,對餘先生回鄉下陪父母過元宵節的建議堅決不同意。“這是我們認識後的第一個情人節,我們必須一起過。” 見“野蠻女友”如此不通人情,餘先生在情人節當天一個人回了鄉下。中午下班,喻小姐回到出租房沒見到男友,撥打餘先生的手機也沒能聯繫上,於是她怒從心起,拿出男友的衣服與鞋子,打開煤氣竈全給燒了。餘先生回到家中見此場景,氣憤地當場提出分手。
  “情侶在一起只要心心相印就好了,陪不陪過情人節只是一種形式,不必太在意。”婚戀專家劉先生說喻小姐的做法不妥。“情侶間重要的是雙方要多溝通,多理解,要站在不同的角度多替對方想一想。”
  (原標題:女子慪氣發“火” 燒了男友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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