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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報訊 SD記憶卡編者按
  4日,紀念湖北省人民mSATA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理論研討會在武漢召開。研討會收到來自省人大常委會及其機關、省直部門、高校、市州的論文48篇,專家學者和實際工作者在會上踴躍發言,現摘要刊登與會領導、部分專家的發言,以饗讀者。
  著力推竹北買房子動地方人大工作與時俱進
  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常務副竹北售屋主任 李春明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站在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戰略高度,對堅持根本政治制度、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依法治國和發揮代表作用等事關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重大問題,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講話。講話既立意高遠,又務實管用,是新時期做記憶體好地方人大工作的重要遵循和行動指南。我們要自覺堅持和運用講話貫穿的立場觀點方法,著力推動地方人大工作與時俱進。
  堅持與時俱進,首先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地方立法工作,把立法決策與改革發展決策更好地結合起來,更加註重法規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更加註重法規的有效實施,為我省深化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要圍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問題,綜合運用法定監督方式,加強對“一府兩院”的監督,推動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要認真落實省人大常委會關於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嚴格執行各級政府的城市總體規劃、重大投資項目、重大改革措施等重大決策出台前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的制度;要始終堅持黨管幹部與人大依法任免有機統一,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權;要創新代表依法履職的方式方法,通過健全代表聯絡機構、網絡平臺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繫;要全面加強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政治建設、作風建設、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不斷提高人大工作科學化水平。要通過我們扎實有效的工作,努力把湖北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建設成為有為、有威、有位的地方國家權力機關,成為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依法履職的工作機關,成為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密切聯繫人民群眾的代表機關,為加快“建成支點、走在前列”,實現中國夢的湖北篇,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不斷創新人大工作機制
  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 趙斌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和實踐創新。這對於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始終堅持改革創新的原則。要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使人大工作能夠更好適應經濟社會新發展、民主法治新進程、人民群眾新期待。要堅持於法有據,處事周嚴,及時修改不適應改革要求的法規,使人大工作改革創新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同時必須操作審慎,蹄急步穩,有序進行。要堅持需求導向和問題導向,將最急需解決的問題,不改革就影響發展、影響與時俱進、影響其他改革的問題放在突出位置優先解決。
  牢牢把握改革創新的重點。要加強立法工作創新,充分發揮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及時將湖北改革的實踐和經驗通過立法的形式確定下來,發揮法治的引領和保障作用。要加強監督工作創新,健全“一府兩院”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制度,堅持關口前移、主動監督,增強監督實效。要加強代表工作創新,完善代表培訓、活動和議案建議辦理機制,健全代表聯絡機構、網絡平臺等,密切代表同人民群眾聯繫。要加強人大組織制度創新,優化人大常委會、專工委組成人員的年齡和知識結構,為推動人大工作改革創新,促進民主法治建設提供組織保障。
  善於借用智庫力量。要借助專家的專業知識和理論功底以及社會影響,引導其積极參与人大工作改革創新,幫助、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職,為人大工作創新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智力支持。
  完善人大監督工作機制
  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省地方人大工作研究會會長 喬餘堂
  60年來,人大監督工作隨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發展而發展,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在實踐運行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要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健全“一府兩院”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制度的要求,不斷完善人大監督工作。探索實踐剛性監督,通過詢問、質詢、特定問題調查、備案審查等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加強執法檢查,推動法律法規的有效實施,推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和司法機關公正司法。加強人大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國有資產監督職能,審核預算的重點由平衡狀態、赤字規模向支出預算的政策拓展。積極探索將有關專項工作報告、常委會審議意見、“一府兩院”對審議意見的研究處理情況、代表議案建議辦理情況等,通過網絡、報刊等媒體向社會公開,接受人民群眾監督,助推人大監督工作。
  人大權威鞏固路徑在於實踐
  武漢大學研究生院院長、法學院教授 周葉中
  人大的權威,是人大得到國家全體成員支持的共同意志和凝聚力,是人大在國家權力體系中具備的恰當威信,並基於此種威信產生的不可違背性。從歷史實踐來看,人大權威產生於民主,確定於憲法,並經實踐得以強化。當前人大權威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在實踐當中。主要體現在:人大的民主性難以得到有效發揮,憲法賦予人大的較為廣泛的職權在實踐中往往落實不夠,憲法監督職能在實踐中未能充分發揮。人大權威的問題在於實踐環節的缺失,其鞏固路徑也在於實踐。通過人大活動強化人民民主,有效實施憲法——依據憲法加強人大的民主建設,依據憲法鞏固人大的中心地位,依據憲法發揮人大的監督職能——是增強人大權威的關鍵所在。
  改革創新立法工作人才培養機制
  省政府法制辦主任 張紹明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推進科學立法,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將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確立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中央要求加強立法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改革創新人才培養機制。這些都對立法人的素質和能力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新時期新形勢下,立法人應當具備良好的政治、專業、情商等基本素質;具有善於把握大局、辯證思考、舉重若輕和舉輕若重的思維方式;註重調查研究,嚴把立法權限、部門利益、合理行政“三關”,學會能動思考,多謀善斷,積累感悟,總結規律。同時,立法人還需要科學把握好引導性與現實性、靈活性與原則性、主導性與兼容性、專業性與通用性和穩定性與開放性等五個辯證關係。
  在科學民主立法中有所作為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副校長、教授 陳小君
  1998年10月,湖北省人大常委會設立的立法顧問組,始終踐行立足湖北省情,著眼於提高地方立法質量的原則,定位準確,管理有序,運行順暢,有效調動了專家學者立法咨詢服務的能動參與性,成為我省實現民主立法、科學立法的路徑之一。從創新體制機制的層面來看,未來應著力在如下方面有所作為:破除部門利益法制化弊病,創建我省地方立法非由與法規有利害關係的政府部門提供唯一法規草案的制度,儘快推進立法起草主體的多元化進程。加強調研和重點攻關,儘早完成我省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法規的修訂工作。積極探索在省人大建立代表常態化聯絡機制和制度。做好理論儲備,為全國人大修改《立法法》貢獻智慧。
  發揮立法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中的引領作用
  省社科院副院長、研究員 秦尊文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必須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而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中,人大立法居於引領地位。一是圍繞轉型發展立法。一方面,推動現有各種法律法規的“生態化”調整;另一方面,抓緊制定有關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化學物質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法規。二是圍繞“兩圈兩帶”戰略立法。省人大已經對武漢城市圈和漢江流域有過專門的立法,取得了成功經驗,今後可以在湖北長江經濟帶、鄂西生態文化旅游圈的法制建設方面作出新的探索,特別是要推動跨區域的生態補償的立法。三是通過立法加強資源環境等部門的執法力量,提高執法水平。將環境執法力量進行整合,明確環境執法地位,強化環境執法權威,建立有力高效的生態環境執法體制。
  改進完善地方立法公眾參與制度
  武漢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副主任 張衛紅
  公眾參與地方立法是參與式民主理論在立法領域的具體應用,對於提高地方立法質量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近些年來,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和現代科技信息的進步,公眾參與地方立法的實踐日益活躍。但由於相關制度機制不完善,當前公眾參與地方立法普遍存在參與層次不高、參與有效性不足的問題。改進完善地方立法公眾參與制度,首先要完善地方立法信息公開制度,確立依職權和依申請相結合的方式,及時、全面公開立法信息;其次要按照“公開、公平、利益相關”和“代表性”的原則,建立健全立法聽證會、座談會、論證會等可操作性強的具體參與程序規則,完善地方立法咨詢制度等立法配套制度;三是要建立有效的地方立法意見反饋制度。
  完善人大監督機制 防止司法權濫用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治發展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 徐漢明
  司法具有定紛止爭、權利救濟、制約公權、維護公正、保障人權、增進福祉的價值及其功能。我國的司法權來自人民,通過人大授予、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人大對司法的監督不僅具有天然的正當性,而且具有權威性,其核心價值在於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防止司法權濫用,增強司法權威與社會公信,保障法律統一正確實施。要健全人大監督司法意見的督辦落實機制;建立人大監督司法與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相銜接機制;既加強監督,防止監督流於形式,又堅持理性監督、依法監督、規範監督。要正確處理監督司法與支持司法,強化監督司法與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檢察機關履行專門法律監督職責等關係。
  消除財政監督的“真空期”
  湖北大學政法學院教授 陳焱光
  人大制度建立60年來,地方人大財政監督在制度和實踐上都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存在著監督形式化、方式的單一化、柔性化和法律責任規範的缺失等不足。為此,需要通過完善國家立法,同時通過地方立法加以細化;建立科學、合理的財政監督機制,完善專家和社會公眾的有序參與與協助機制;建立從預算到決算的全過程監督機制;引入和完善辯論程序;加速“電子人大”建設,提高財政監督的及時性、全面性和效率;協調財政年度與地方人代會會期不協調的衝突,消除財政監督的“真空期”;增強人大財政監督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引入社會監督,形成監督合力;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形成監督權威和效力等制度和機制加以解決。
  人大監督司法必須圍繞“人”來做文章
  省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陳旗
  2014年,司法改革揭開大幕,對固有體制模式、機制設計帶來衝擊。司法改革在謀求“歸權”的同時,也要強化權力監督。司法改革的一個基礎目標是去行政化,同樣道理,人大監督司法也要弱化行政色彩,以程序監督代替任意監督,以統一、法定的方式進行監督,而不是以分散、隨意的方式進行監督。同時,司法改革是對人的改造,司法權特別是審判權將逐漸歸於個體,因此,人大監督司法,必須圍繞“人”來做文章,在法官、檢察官入職、去職上遵循更加嚴苛的標準,樹立人大作為民意機關的強大權威;在呵護法官、檢察官職業尊榮上有更闊達的視野,發揮人大作為權力機關的司法保障作用。
  充分發揮地方人大專門委員會職能作用
  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秘書長 顧棟材
  人大專門委員會是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對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提升人大履職效能,具有重大意義。要建立健全人大專門委員會組織體系,優化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的年齡結構、知識結構和專業結構。制定地方人大專委會工作條例,依法明確專門委員會法律性質,工作職責、程序和履職方式。適應決策科學化、民主化要求,建立完善專門委員會顧問制度,強化決策智力支持。探索建立地方性法規草案統一審議和意見分歧嚴重條款單項表決制度、部門預決算單獨表決批准制度、專門委員會與對口部門工作聯繫協調製度等。不斷完善專門委員會聽證規則,凡涉及全局重大和公眾切身利益的立法、監督等事項,都應履行聽證程序,廣泛集中民智,反映民意。
  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職能力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 王廣輝
  代議制民主制度下,代表發揮著集聚民意、表達民意、實現民意的中介作用,直接體現著人民在國家中主人翁地位的實現程度。在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的發展歷程中,仍存在著對人大代表身份認識錯位的問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明確提出推進國家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註重發揮人大代表作用就是提升國家治理能力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人大代表來自方方面面,構成我國政治力量的源泉。因此,在代表的選舉上應該重視候選人的參政議政能力而不是工作成就或榮譽;人大常委會應該重視對代表履職活動的引導;建立制度化的約束代表向選民彙報履職情況的機制;重視人大全體會議作為合議組織的作用,將重要的問題在人大的全體會議上進行討論甚至是辯論,以此來鍛煉代表的履職能力。
  亟須反思及釐定人大代表權責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 胡弘弘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我國根本政治制度,其地位的體現、作用的發揮與人民代表大會的組成人員即人大代表緊密聯繫。基於對人大制度運行現狀,人大代表的功能存在法律規範過於籠統、學理解析相對匱乏、代表主觀認知有誤等問題,具體表現為由代表個體行使與代表集體行使的權力界線不清;代表開會和閉會期間的履職狀況反差較大;代表的權力、權利、義務和責任於規範層面存在混淆等。為避免權力不明影響代表執行職務、代表權利觀念異化為特權思想、忽視對代表的監督導致問責無著、代表義務淡化以致降低履職質量等,亟須對人大代表的權責進行反思和釐清。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創新人大工作機制、發揮人大代表作用的內容,明確界定人大代表的權責配置,以引導代表功能的全面發揮。
  精心搭建閉會期間履職平臺
  十堰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主任 唐建忠
  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是代表大會不可分割的整體和延續,是代表履職的重要部分;但從實踐看,代表在閉會期間的履職仍然是一個薄弱環節,還存在不斷改進與完善的空間。當前,人大代表閉會期間履職還存在著代表參政議政意識尚需進一步增強、代表綜合素質還需提高、代表履職缺乏必要的監督機制等問題。對此,可從健全完善代表活動組織指導機制,從逐步確立代表集體活動機制方面精心搭建閉會期間履職平臺,從健全代表履職檔案制度、建立人大代表年終述職制度、建立健全代表辭職制度方面完善代表履職督促機制。同時,地方人大要從本地區民情社情出發,勇於實踐;上級人大要吸收成功典範經驗,及時制定出台新的制度。
  密切人大代表同群眾聯繫
  荊門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研究室主任 蔡明虎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通過建立健全代表聯絡機構、網絡平臺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眾聯繫”。這對於新形勢下做好代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來,各級人大常委會積極探索實踐,在代表聯繫群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還存在一些問題,如少數代表群眾意識淡薄、知識儲備不足,代表聯繫群眾的渠道不寬,聯繫機制不健全等。對此,各級人大常委會應高度重視,切實提高代表素質,增強代表聯繫群眾的意識和能力;健全代表選舉產生機制,優化代表結構;健全代表聯繫群眾活動體系,搭建代表履職平臺;建立代表聯繫群眾保障制度,促進代表依法履職;完善代表建議督辦機制,支持代表充分發揮作用。
  鄉鎮人大要加大探索和創新力度
  荊州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研究室主任 郭奉毅
  鄉鎮人大是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基層民主的有效形式,也是最基層的政權組織載體。切實加強鄉鎮人大規範化建設,更好發揮鄉鎮人大職能作用,對於進一步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鄉鎮人大工作呈現穩步發展、逐步提升的良好態勢,但也普遍存在人大會議不夠規範、職權行使不夠規範、機構設置不夠規範等現象。推進鄉鎮人大規範化建設,各級黨委要加大領導和支持力度,上級人大要加大調研和指導力度,鄉鎮人大要加大探索和創新力度,真正落實好張德江委員長關於鄉鎮人大工作“頂天立地”的要求,努力推動鄉鎮人大工作不斷完善和發展。
  本版文字整理記 者 翟興波 通訊員 肖小平 汪在祥 沈斌 陳宓夷 朱博 本版攝影記 者 王子毅 通訊員 王新風
  (原標題:圖文:與時俱進推動人大工作創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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